格隆汇11月12日丨国务院决议对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》作如下修正:
一、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正为“(二)新年,放假4天(阴历岁除、正月初一至初三)”,第四项修正为“(四)劳动节,放假2天(5月1日、2日)”。
二、添加一条,作为第七条:“整体公民放假的假日,可合理安排一致放假调休,结合执行带薪年休假等准则,实践构成较长假日。除单个特别景象外,法定节假日假日前后接连作业一般不超越6天。”
此外,对条文次序和单个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正。
本决议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。
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》依据本决议作相应修正,从头发布。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组织的告诉,全文如下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组织:经党中央、国务院同意,依据2024年11月修订的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》,自202...